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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安全研讨会3月9日深圳召开

近日,工信部针对目前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出台《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中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须与项目同时进行验收运行,并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对已投入运营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按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至五级,并按相关级别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定期评测。

《办法》中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网络安全防护义务进行明确规定,此举不仅对网络安全防护义务和防护办法明确责任,并且对电信运营商和IDC服务商在之前一系列非法信息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起到推进作用。

整治行动成果显现 安全问题仍刻不容缓

相对于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更强,技术要求更高。整治互联网非法信息和非法网站对减少网络安全威胁起到关键作用。据了解,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公安部披露的数据显示,公安机关共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150余万条,关闭淫秽色情网站、栏目9000多个,警告违规经营单位1.1万家,停机整顿、停止联网6500余家,清理违规网站3万余家,挂牌整治互联网接入服务商6家和网络广告服务商8家。

公安机关强调下一步将抓住“利益链”,为非法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域名注册、主机托管、虚拟空间租赁、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依法查处;同时,督促互联网服务单位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切断网络淫秽色情利益链。

在本次整顿非法网站过程中,暴露了一些电信运营商和IDC服务商在技术防范和信息管理上缺乏经验。如何部署网站信息预警系统?如何监控过滤非法内容?如何实时拦截有害信息?如何管理备案信息?如何监测变换地址逃避封堵的网站?如何管理黑白名单?如何智能识别WEB和WAP网站内容?如何监测WAP备案和运营状态?

针对诸如以上各类困扰电信运营商和IDC服务商的信息安全难题,主办方中国IDC圈将联合当地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IDC服务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国内外知名安全厂商,探讨业界新技术、新趋势,展示典型解决方案,助力互联网信息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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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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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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