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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事件情况

邓玉娇,女,(1987年7月11日-),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人。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做服务员时,于2009年5月10日晚基于自卫目的,刺死、刺伤镇政府人员引起全国轰动。

  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

宾馆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1]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死者名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叫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是邓贵大的同事,他们三人均在同一间办公室。

  消息在网络上传开后,因死者邓贵大原系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故被称作:邓玉娇刺官案。

  

邓玉娇案发后,网络上出现《烈女邓玉娇传》、《侠女邓玉娇传》、《生女当如邓玉娇》等赞美之文,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纷纷攻击淫官黄德智、邓贵大等人。

  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起诉。巴东县纪检委则开除黄德智党籍,县公安局对其治安拘留,未予刑事拘留更未逮捕。

  2009年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网民继续声援支持邓玉娇。但也有人认为法律为

大,她防卫过当刺死邓贵大,被起诉是合情合理的,不能因为对方是官员,政府就屈服于网上的压力。

  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2]刺死官员案”,定于2009年6月16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庭。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们将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邓玉娇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家人陪伴生活。6月16日的公开开庭,将是她近一个月来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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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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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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